• 招募会员
  • 招募合伙人
  • 联系方式
  • 问题咨询
  • 联系方式
  • 法律咨询
  • 关注微信
  • 电话咨询
  • 去顶部
  • 团队介绍 更多>>  

    特邀胥家山万博max官网地址:三级万博max官网地址、中华万博max官网地址协会会员、中国法学会成员、仲裁员。从事万博max官网地址行业17年,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,成功代理劳动争议、万博max体育官网、刑事辩护、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...

    法律知识

    首 页 > 法律知识 > 关联知识

     

    类别:关联知识 | 阅读次数:2482

    银行不具对贷款保证金账户作质的权利

    【案情】

    徐某与徐某某、某水电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经某法院判决,徐某某、兴昭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所欠原告徐某借款35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。

    该判决生效后,徐某某、某水电有限公司未依判决履行义务,徐某于2013年4月8日向某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。法院于执行裁定书,裁定冻结被执行人某水电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6万元;后裁定扣划被执行人某水电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6万元。

    第三人某银行向该法院提出执行异议,认为某法院所扣划的某水电有限



    相关标签:南京万博max官网地址事务所,南京万博max官网地址,知名万博max官网地址,万博max官网地址免费咨询平台
    × 提示: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。